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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8 22:44:28 点击量:5632

郑青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宝汉高速作为西汉高速分流的建议》(第5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西汉高速公路能够满足日常车辆通行

西汉高速公路于2007年9月30日建成通车,全长163km,其中北起户县涝峪口(K33)南至宁陕金水立交(K163)为秦岭山区路段,该路段穿越秦岭主山脉,地形结构和气候条件复杂。据统计,目前平均双向断面日交通流量为2.8万辆,虽然已达到交通饱和状态,但能够满足车辆的正常通行。

二、多项措施保障西汉高速通行顺畅

近年来,省高速集团西汉分公司采取多项强制手段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畅通。

一是建立事故预警执勤点。在秦岭服务区(相当于山区路段的中间位置)建立了事故预警执勤点,以全面应对山区路段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能部门由西安、安康两地高交部门、秦岭路政中队、秦岭消防中队、秦岭管理所养护部门以及其他附属部门组成,日常驻扎人员能够达到38人,并长期备有应急救援物资,确保道路全天候不漏管、不失控,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强化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路政、交警、养护、监控、消防、清障以及急救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完善各类保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队伍及物资设备,做到机构、人员、措施、设备、材料和资金六落实;全力加强路政、交警以及监控部门的联勤联动工作力度,共同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是通过微信群提升信息时效性。与辖区内路政、交警等部门组建微信平台,将日常巡查动态、路况信息、天气情况、施工情况、事故情况以及实施的各项工作措施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及时发布,全面实现了信息的实时传递与共享,促进了所辖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也有助于相邻辖区职能部门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或提供相应的支援工作,有效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

四是设立沿线临时交通管制点。在长大下坡和长大隧道之前的安全路段设立临时交通管制点,确保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协助交警部门进行交通管制,及时打通救援通道,全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起到减少和预防次生事故的作用。

五是以科技力量增添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对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的摸索和集思广益,引进科技产品运用于应急救援工作中,大幅度提高了应急救援效率,一是“移车器”。移车器是由4个具有360度旋转的小型推车组成,通过杠杆将车辆移至小型推车上,而后可由人工对车辆进行拖移,能够实现单人推走事故车辆。二是“点火器”。点火器即应急启动电源,其小巧便携的特性,对于电瓶亏电的车辆,只需将电瓶连接上电源,实现 10秒点燃亏电车辆。三是“摆桶器”。摆桶器为半自动摆桶机,悬挂在装有锥桶的轻型货车上,即可实现1辆车、1名司机和1名操作就可以快速摆放锥桶。四是“代步器”。代步器也就是便携式折叠自行车、电动滑板车,在出现长距离堵车造成救援车辆无法前行的情况下,可以使应急救援人员快速抵达现场开展相应的救援工作。

三、实施客货分流的责任主体是公安部门

目前包茂高速西康段和十天高速已建成通车,特别是随着宝汉高速的建成,前往汉中的高速公路将达到三条,货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线路,如果要实施客货强制分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其责任主体应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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